💡 律咖编者按: 本文由律咖网社群读者 shark 投稿分享。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,律咖网编辑 JingJing(微信:lvga2015)对原文进行了细致的逻辑润色与合规性整理。希望能给正在 丹麦 创业路上的你带来真实的参考。

我叫 shark,莆田人,长江大学临床医学毕业,现在在丹麦奥胡斯做运动护胸的MVP测试。听起来很奇怪?一个学医的跑来做运动装备,还跨境创业。但这就是现实。医学训练让我对“流程”和“合规”特别敏感——你不能跳过消毒步骤,就像你不能跳过公司注册的公证环节。

最近在奥胡斯,我和合伙人因为合同条款分歧,差点走到商事诉讼(Commercial Litigation)那一步。不是我们想打官司,是我们连“怎么避免打官司”都搞不清楚。

事情是这样的:我们和本地一家小公司合作,他们负责生产,我们负责设计和海外销售。合同是英文的,双方签了字。但三个月后,对方说“你们的订单量太低,不符合我们产能规划”,要单方面终止合作。我们说:合同里写了最低采购量是5000件,我们已经下了8000件。他们说:那条款“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不同”可以调整。

我翻了三遍合同,没找到“实际情况”怎么定义。那一刻我突然明白:在丹麦,合同不是“纸”,是“活的解释系统”。

我找了一位本地律师(通过朋友介绍,非律咖网推荐),他第一句话是:“你们有准备过‘商业诚信声明’(Business Integrity Statement)吗?”我愣了。这东西我连听都没听过。

后来才知道,丹麦法院在处理商事纠纷时,虽然不强制要求,但通常需要咨询当地律师确认,是否提交过这份声明,会成为法官判断“双方是否善意履约”的重要参考。它不是法律条文,是文化习惯。就像你不能在丹麦餐厅大声打电话,不是违法,但没人会喜欢。

我们没做,所以对方律师在初步沟通里就占了上风。

我花了两周,自己查了丹麦企业局(Erhvervsstyrelsen)官网,翻了奥胡斯地方法院(Aarhus Byret)的公开案例库(公开的,免费的),发现近三年有17起类似纠纷,其中12起在正式开庭前和解,前提是:双方都提交了“调解意向书”(Mediation Intention Letter)并经过丹麦调解中心(Dansk Mediationscenter)的初步评估。

我突然明白:在丹麦,商事诉讼不是“打官司”,是“走流程”。你不是在对抗对方,你是在证明你懂规则。

我们最终没打官司。我们找了调解中心,花了4500丹麦克朗(约600欧元),2周内完成一次线上调解。对方看到我们准备了完整的订单记录、物流单据、邮件往来,还有那份我临时补写的“商业诚信声明”——他们主动退了一步,接受了我们提出的分期交付方案。

过程枯燥,像做CT扫描。但至少,我知道每一步该往哪走。


📌 FAQ

Q1:在丹麦奥胡斯,启动商事诉讼前必须走调解流程吗?

A:不是强制,但几乎所有人都走。

  • 步骤:联系丹麦调解中心(Dansk Mediationscenter),官网提交在线申请表。
  • 路径https://www.mediation.dk → “Business Disputes” → “Initiate Mediation”
  • 要点清单
    • 准备所有合同、往来邮件、付款记录
    • 明确你希望达成的结果(如:继续履约、赔偿、终止合作)
    • 愿意支付调解费(约4000–8000 DKK)
    • 不要指望“赢”,目标是“不输”

调解不是妥协,是省时间、省钱、省声誉。我见过有创业者因为拒绝调解,拖了11个月,最后法院判赔金额比调解提议高37%。

Q2:官方要求的“商业诚信声明”是什么?怎么写?

A:它没有模板,但有公认结构。

  • 步骤:写一份不超过2页的英文声明,由公司法人签字并公证。
  • 路径:可找本地公证人(Notar)或通过丹麦企业局推荐的服务商(官网列有名单)。
  • 要点清单
    • 说明你与对方合作的初衷
    • 列出你方已履行的义务(时间、金额、交付)
    • 表明你愿意通过协商解决分歧
    • 不攻击对方,不推卸责任
    • 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

我写完后,律师说:“这东西在丹麦,比律师函还管用。”不是因为它有法律效力,而是它显示你不是来“闹事”的。

Q3:我在丹麦注册的公司,被对方起诉了,第一步该做什么?

A:先别慌,也别删邮件。

  • 步骤
    1. 收到法院通知(通常为“Procesforslag”),确认送达日期(有14天回复期)
    2. 不要直接回复对方律师,先联系本地律师(即使你预算有限)
    3. 打印并归档所有相关文件(邮件、合同、发票、物流单)
    4. 查阅法院官网是否有类似案例(Aarhus Byret 公开数据库)
  • 路径https://www.domstol.dk → “Search for judgments” → 选择“Aarhus”
  • 要点清单
    • 不要沉默,不回应 = 默认败诉
    • 不要自作主张和解,除非律师确认条款
    • 不要用中文沟通,所有文件必须英文或丹麦文

我见过一个中国团队,收到传票后直接发微信问:“他们敢不敢起诉?”——结果被法院列入“不配合当事人名单”,影响后续签证续签。


丹麦人不讲情绪,他们讲“程序正义”。我以前觉得这很冷,现在觉得,这反而安全。

我学医的时候,医生说:“别相信感觉,相信数据。”在丹麦创业,也一样。别信“关系”“面子”“口头承诺”,信文件、信流程、信公开记录。

我每天早上六点起床,不是因为勤奋,是因为我怕错过邮件。一个来自法院的“Procesforslag”可能在你睡着的时候发来,你有14天,不多不少。

我身边有朋友说:“中国那么大,干嘛非来丹麦?”
我说:“因为这里,你做错事,会有人真查你。你做对了,没人夸你,但也没人害你。”

这种“不被坑”的安全感,值钱。

前几天我和编辑 JingJing 聊起这件事,她说:“你们这些在海外默默做事的创业者,最需要的不是融资,是有人告诉你‘你不是一个人’。”

我信。

如果你也在丹麦,做着没人看懂的小生意,被合同卡住,被流程逼疯,被孤独压得喘不过气——你不是一个人。

我们都在。

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有用,哪怕只有一句戳中了你,欢迎添加律咖网编辑 JingJing 的微信:lvga2015。她不卖服务,不承诺结果,但她会认真读每一条消息,帮你确认:

  • 这个文件,是不是真的要公证?
  • 这个律师,是不是靠谱?
  • 这个流程,是不是我搞错了?

我们不保证你能成功,但我们保证:你不会因为不知道,而被坑两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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